同性恋公务员自杀之后:写在“国际不再恐同日”
2019年05月19日 71 次浏览5月17日是国际不再恐同日。就在当天,海峡对岸的台湾地区通过“同婚专法”,同性可办理结婚登记。
这也是吴维自杀之后的第20天。虽然依旧失眠,但他换了一个崭新的头像,把签名改成了:能力有限,努力无限。对他来说,这是一个新的开始。
吴维的事情,想必大家都看过了。请问,面对歇斯底里的父母、变态自私的领导、窃窃私语的同事,一纸强制平权法案,能获得有效执行吗,能治好上述三类人的心病吗?
不能。所以吴维的问题,不能归结于政府上。
如果真的有平权法,法律怎么界定是否歧视,证据怎么收集?怎么惩罚歧视同性恋的人?抓起来教育?需要多少警察,费多少口舌,多少看守所、监狱和警车,钱从哪来?还不是所有人埋单!
真这么做,人民怎么看国家,西方怎么看中国?
义愤填膺之时,不要把羡慕的眼神投向海峡对岸,也不要把愤怒撒在政府头上。仔细审视自己,审视四周。杀人凶手是每个慈眉善目的普通人。
必须要强调的是,人的性取向是由基因决定的,绝非精神疾病,根本不需要所谓的治疗。这一点不仅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的支持,更得到了中国官方媒体《人民日报》的认同。
人的性取向,无论是同性恋、异性恋还是双性恋,都与人类的肤色、身高等其他性状一样,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从这一点上讲,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无权根据性取向对他人产生任何形式的歧视。
同性恋在外观和行为举止上,与异性恋没有任何差别,他们与异性恋一样,都是国家的公民,彼此平等;都受到法律的公正保护,享有同样的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恰恰由于人类对性的敏感和性取向独有的社会属性,使得这一性状并不能完全表现出来。考虑到人体的体能和心理的成长、成熟,任何人都存在着或长或短的,对自身性取向的探索过程,也有可能经历焦虑和迷茫。
也就是说,今天愈演愈烈的同性恋平权运动,实际上是完善和发展人权的一项重要运动,它与女权运动一样,都是必然胜利的伟大运动。因为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完善和发展人权,使每个人都获得充足的成长、发展的条件和机遇。
同性恋人群之所以在西方国家反复走上幕后台前,并不是因为所谓的环境恶化、基因突变导致同性恋越来越多,而是因为在此之前,长期的社会压力和舆论压力下,很多同性恋选择不公开自己的性取向,而选择过上与别人眼中的“正常人”一样的生活。如今时移世易,更多人选择勇敢地公开自己的同志身份并以此为荣,一定程度上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2018年6月30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以23国赞成、18国反对、6国弃权,通过《防止基于性倾向和性别认同的暴力和歧视》的重要决议,决定首次任命一名独立专家负责报告和协调解决各国同性恋人权方面的问题。人权理事会47个成员国中,俄罗斯、中国和一些伊斯兰及非洲国家投了反对票。
我国为什么会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上投了反对票?
首先,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在任何国家,同性恋婚姻合法后的执行难度、社会接受度与作用效果都面临着很大的挑战和风险。仅以西方国家为例。虽然众国在历史上均曾以法律的形式认定同性恋是犯罪行为,甚至对同性恋实行惨无人道的治疗,严重侵犯了同性恋人群的人权,且在最近20年乃至30年中,该类法律已逐渐废除,政府也松口乃至直接通过法律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但是,反对同性恋的社会公众数量依然庞大。
正如上文所说,同性恋人群的合法权利受到法律的公正保障。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同性恋生存状况所面临的挑战不是法制不健全,而是伦理道德方面的重重阻力。德国前几年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法案时,仅以微弱优势通过。国内反对声浪,丝毫不亚于支持声支持声援该法案的声音。
总体而言,尤其是在我国,同性恋群体还处在隐秘而不受打扰的环境下,如果贸然通过法律,看似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但实际上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了更大的负面影响,迫使其生活在更强烈、更明显的歧视中,同时将掀起绝大多数群众的反对,极大地增加社会治理成本。
一纸法令下来,该保护的受了伤,不该受伤的生了气。立法是保护群众利益的,不是挑拨、激化矛盾的。
因此,与其过于激进地急切地通过法案,最关键的任务是对社会公众进行平权教育。并不是一切问题都要由政府解决,百姓的观念转变才是最根本的转变,到时候,法律的变革水到渠成。中国是一个传统观念仍旧盛行的大国,人口基数很大,同性平权方面受到的阻力就更大。外在物质条件的改革,可以通过政令和法律的方式得到快速推行,但人心的改革,仅靠一个激进的想法和压力的重重传导,只会适得其反。
其实,作为国家公民,我们应该也必须认识到,同性婚姻合法化与女权运动一样,更多的应该是一种不参杂政治的、积极的社会运动。因此该类运动的政治化,就必须要保持警惕。
对任一国家而言,女权运动、同性平权运动等都不是治国的首要任务,它们重要,但不紧迫。真正的任务在于发展国内经济,保障民生,维护国家安全。用俗话说,就是必须先让群众吃饱肚子,口袋有钱,腰杆挺直,满足人的生存和安全需要,再讨论更高等级的人类需求。中国目前正处于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在消除贫困、经济金融体制改革、民生问题等方面,还有众多棘手的事情要处理。
再者说,在这个人流广告满天飞,无痛分娩却无人知晓的国度,人们还没有普遍学会尊重生命、自尊自爱,还有人把滥交当自由、当解放、当“平权”。在两性上本就忽左忽右的人们,面对突然颁布的性别平权政策,只会适得其反,撕裂社会。
西方国家之所以反复将平权运动、女权运动等作为噱头并借机通过种种法案,是因为打算掩盖执政乏力的事实,转移群众注意力,用做虚晃的政绩,保住手中的权力。
当行政权力毫无定力和远见,无底线屈服于政治正确,的确是一件可悲的事。
该类运动的政治化,还体现在西方国家以此作为干涉他国内政的武器,抨击他国不尊重,不保障人权。西方媒体也参与其中,作为彰显所谓自由和平等的依据。
若促成平权,各国反对派、分裂势力又多了一个被西方大力支持的理由——西方再度“师出有名”:维护自由!
试举几例:德国和美国国内强烈的反同性恋声浪不见报端,支持同性恋的人群却在头条欢欣鼓舞;
蔡当局在岛内推行同性婚姻合法化获成功,岛内舆论却普遍指责蔡英文不务正业,不顾民生,净整花花肠子,反而得到西方媒体的广泛赞同,吹捧中国台湾是自由民主之地;
2015年公投前,保守天主教国家爱尔兰的同性平权问题不曾关心、不曾批评,却对中国的平权问题指指点点。还是那一套令人可悲的双重标准、选择性报道。
也就是说,我们国家在人权理事会议议上投反对票的原因,并不是中国歧视同性恋,而是因为我们不想上西方国家的当,给他国介入我国内政找借口。你以为联合国的国际会议就是坐在一起公平、公正地讨论人权吗?政治因素很多,国际斗争更多。
半年多前,网络上一度封杀耽美文化。我认为不值得大惊小怪。国家的政令最终还是要基层公务员来执行,而官僚体系本身就是一个层层加码的过程。领导本来的意思可能是稍微净化一下网络环境,但一层一层传下来,到最底层执行者的手里就不断添油加醋,出现了很多非决策者本意的行为。各层的意思都一样,多做一点总比少做或不做好。对于这样的事情,我们不能因此而失去对党和国家的信心,不能动不动把屎盆子往中yang头上扣。
最后,值得警惕的是,在美国和部分欧洲国家,少数族裔、黑人、穆斯林和LGBT群体的权力正得到保障,但同样成了烫手山芋。少数人开始对多数人道德绑架,多数人的利益成了牺牲品。搞得人口占多数的白人反而在有些时候左右不是人,反而成了道义上的少数族裔,懂不懂就被扣上“种族歧视”、“宗教歧视”的大帽子,这群倡导政治正确的人反而被反噬。
这需要中国的决策者们多加小心,不能以牺牲多数人利益的方式维护少数人利益,更不能把群众利益当成政治筹码。不能像美国前总统奥巴马那样颁布什么“厕所法”,要求所有公立学校允许“跨性别”学生根据“心理性别”而非“生理性别”选择卫生间和更衣室。很明显完全是未经审慎思考就贸然搞社会实验,无视保护儿童和基本隐私权的政策。
那么,中国的同性恋平权的未来如何呢?我更愿意持积极态度。
近一个世纪以来,同性恋在西方被视为洪水猛兽,但上世纪60年代开始的同性恋权利运动极大地改变了人们对同性恋的看法。目前的基本趋势是全世界各地的人们会对同性恋越来越宽容。
从文化上看,中国对同性恋并不严厉,虽然会被另眼相待,但并不是赶尽杀绝、不可容忍,历史上还有些许佳话传之后世。目前,世界上有80个国家的法律明文规定同性恋非法,其中7个国家把同性恋作为死罪,中国不在其中。另外,中国的众多宗教中,绝大多数不曾禁止同性恋。而中国历史上从未出现过产生深远影响、覆盖全国的国教,宗教在中国国内事务中的影响力极为有限。时至今日,80%以上的中国人无宗教信仰。
与之相反,同性恋、堕胎、婚姻自由等问题之所以在西方国家形成巨大争议,大多是因为现代西方人的进步思想与基督教基本教义产生了严重冲突。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必须破除坚实的宗教壁垒。
人口方面,我国虽面临人口老龄化危机,迫切需要提高总和生育率,但生育率低与同性恋并无关系。何况同性恋占我国人口比重小,仅3%-4%。即便有影响绝对不是根本性的。如果非要扣帽子,多像当年纳粹之于犹太人。
因此,在同性恋婚姻合法化问题上,我们不能人云亦云、“赶时髦”,更不能“非其鬼而祭之”。面对西方国家在同性婚姻上的解禁和在平权运动中的突破,大可不必妄自菲薄,欣羡不已。唯一值得羡慕的,也许是西方文明能将任何问题都转化为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