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第一周刚结束,媒体推送一则新闻:根据2020年10月17日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8条,KTV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其实在2012版第36条,也有相关规定。

我记得初中班级团建,高中社团聚会都在KTV。大家就是唱个歌,玩玩游戏,聊聊天。不就是青年人正常娱乐吗,为什么要禁止……难道,老爷们玩的KTV与学生去的KTV不一样?老爷们去KTV,莫非不是为了唱歌?老爷们寻的开心,与我们学生不一样?

我的生活经验表明,这个条款并没有在8年里产生约束力。我假装管了,你假装查了,他假装没去。那如此法条有何用处?更让我感到意外的是,此条却突然被媒体炒了起来,8年间媒体都在做什么?总之我是非常莫名其妙的。

这种政策是对正常市场需求的无理限制,是用行政力量挑战客观规律的徒劳尝试。初衷自然是好,但施政治国论迹不论心,如果难以执行或适得其反,终究会被指责“拍脑门”现代社会的治理,必须明确个人的主观能动性不能解决一切,行政手段不能扭转规律和天性。越是涉及个人生活,禁令越是管不到。

叛逆几乎是青少年的心理需求,谁都想迫切证明自己成熟且长大,视为“有魅力”。这是青春期激素分泌决定的,颁布十本法典也遏制不住血管里的荷尔蒙。封死一个泄压渠道,不意味着压力会自行消失。你不让进KTV,搞不好要转入地下消费,或者寻求新的、风险未知的发泄渠道。现代社会,未成年人的压力足够大了,而只要火药桶够多、够大、够劲爆,什么都可能充当导火索。表面退一步,事后进两步,希望以消灭所有导火索为手段阻止火药桶爆炸,只会让火药桶提前引爆。到时候,K歌都显得那么安全。

现在面临的问题是行政手段包办的事情太多了,未成年人被保护的太好了,一旦步入社会所接触的信息与长期教育灌输的不符,就会产生强烈的被欺骗的错觉,继而从一个极端转移到另一个极端。从社会到政府,从学校到家庭,没有任何一种教育手段是万能的,不可能规避一切风险,不可能把未成年人包裹在毫无风险的温室中成长对禁令的过度信任,实际上是教育各方的推诿卸责、懒散懈怠,寄希望于未成年人除考试之外保持无知,而对必要的引导和指点视而不见,这就使得未成年人事实上是在规训之下野蛮生长,听话伪装下培育出的怪物深不可测。

从长期来看,现代社会治理是动态的、弹性的、个性的、精细的,一刀切的命令式治理,未免过分粗暴了,甚至有些落伍了。而且从效果来看会适得其反,最终只会沦为规则制定者想当然的自我感动,社会各界承担了全部成本,消耗了大量的社会资源。执法需要成本,而基层执法力量本就捉襟见肘,疫情之下服务性政府机构又接连停工,KTV禁令的执行效果难以保障。上面千根线,下边一根针,基层压力越来越大,指标越来越多,各项事务难以兼顾,损害的还是群众眼中的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执法力量频繁抽检累,KTV转入地下接纳未成年人规避稽查、应付检查累,去KTV的未成年人钻空子累,可想去的还是进得去,什么都没变。

想当年,禁售武侠小说,那就一本盗版人人传阅。禁售电脑游戏,那就一张光盘人人安装,从破解、汉化到下载一条龙服务。如今,限制手游时间,那就代刷脸+租赁手机。正所谓 life will find its way, 群众的智慧无穷无尽,行政手段并非万能,与千万人斗智斗勇,只能首尾不能相顾,前后仪态尽失。止增笑耳。

正如2003年游戏机禁令,2002年要求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一样,使这些禁令起作用的不是行政力量,而是日益发展的移动互联网技术和愈发普及的家用计算机。

发展出现的问题,必须要靠发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