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中国驻法国大使卢沙野接受《今日俄罗斯》采访时称,中国大陆不支持台湾“毒立”公投,并非害怕公投,而是说如果要公投,那就全中国14亿人投。

采访原文在中国驻法大使馆官网,可参看。对于公投这一谬论,完全不值一驳。我有三个问题,希望台蛙开动脑筋回答一下:

其一,依照国际惯例,独立不是自称而是公认。也就是说,一个地区独立为国家的必要条件是获得国际社会普遍承认,其中包括西方社会的承认。据我所知没有任何西方国家的政府公开承认或宣称台湾为“国家”,包括尚未与我建交的梵蒂冈。

台岛2300万人公投“毒立”,相当于某人在网上高调宣称自己是“优质钕性”。那么,它是否真的如所言一般“性格独立”、“长相甜美”?相信大家自有答案。想必除了对供养者一边极尽利用,一边辱骂、鄙视之外,身无长物。供养者也不冤,谁让你“惠”的?

其二,如果公投结果是以人数多寡定胜负,那么台湾“毒立”公投后,大陆也可以如法炮制,让14亿公民选择是否愿意放弃台湾,如何解放台湾。可以想见,大多数选票都将流向武统,少数和统。换言之,台湾想用公投“走人”,大陆也能用公投把它留住,论法理,论票数,大陆都绝对占优。

如果公投结果天然具备法理上的决定性意义,也就是以此证明“民心所向不可违逆”,那么大陆公投所产生的“民意”显然比台湾更坚决,“执行力”显然更强大。彼时台湾立刻从人民群众跌落至反动派的行列。2300万人的民意是民意,14亿人的民意就不是民意?台湾的民主是民主,大陆的民主就不是民主?

当公投掀起了不可逆转的武统趋势,台湾当局可谓搬石砸脚,暴露了非法政府、反动割据势力的本质,反而给大陆一个不可违抗的出击理由,该如何?

其三,台当局把联大1514号决议严格限定的,殖民地和非自治领才拥有的“民族自决”原则,歪曲为“住民自决”原则,阴谋以非法公投分裂中国国土。若想反驳很简单,因为台湾人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而不是异族,台湾是中国的领土而不是殖民地,完全不适用。但台湾当局恐怕没想到,他们自己捏造的这一虚伪“原则”也适用于台湾本省人和外省人,台日混血人和高山原住民,世俗与宗教、台北与高雄,澎湖和金门,台中和嘉义,台南和新竹等之间。请问台湾当局考虑过“过度民主”的后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