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月21日)晚上,新闻刷屏:钢琴家李云迪嫖娼,遭朝阳群众举报并被警方行政拘留。

我很感叹。这是一个是把金钱、权力和明星神化的时代,却也是把神坛造物一个个祛魅、解构的时代。多少社会精英、商场豪杰、学者教授、大佬名宿,多少美貌才学好姑娘,人类高质量男性,都有可能下三滥,而且一伸手就被捉。

毫不意外地,我看到《纽约时报》把李云迪嫖娼被抓一事,炒作为“中国政府迫害民主人士”、“限制公民自由”的文章,原话是“中国以强硬立场净化文娱行业,是为了追求政治目标……中国政府经常利用嫖娼指控以恐吓政敌(political enemies),目前不知道李云迪为何被挑选出来,但此案缺乏透明度,让人不安。

一些自媒体也行动起来,收起了平日里对中国“不法治、无规则”的指责,转而声称“尝禁果人之常情,没什么大不了”,又着手引导观众“反思”:男人嫖娼屁大点事,为何掀起巨大声浪?福建逼死个好人,山西发了大水,你们不关注啦?这是宣传机器掩盖重大矛盾、挑拨民粹……

反思?反你妈个头,嫖娼就是犯法,警察抓人无可指摘。一个法律问题,竟然被这些人扭曲为政治制度、民族劣根性的问题。这些屁股上盖着“谄媚西方”的戳印的知识分子,怎么总是一副“为民请命”、自命不凡、启迪民智的样子呢?读书就是为了“方为人上人”,没有特权就不当知识分子?

有时间与违法者共情,没时间可怜一把群众?合着群众就是个靶子,嘴上关心,实则恶心?

不过,我打算把炮口对准那帮鼓吹“嫖娼合法化”的男人,以及做梦都想“穿越回民国,当一个名妓”的女人。他妈的,一个个都是蠢货。新中国政府为何要从抗美援朝经费中挤出近一亿元,用于解放和改造全国妓女?因为妓女这一职业的存在,就是旧社会对中国妇女的压迫。妓女一天不能从鬼变成人,一天不能做成有尊严的人,中国就不是完整的人民共和国。

影视剧看多了,会对中华民国产生不切实际的误解。穿着旗袍、花枝招展,还想公平买卖、你情我愿?现代之男女对民国妓女的幻想,令人恶心。

为强迫妓女每天接客,或惩罚接客数量少的妓女,妓院老鸨亲自或唆使龟公、大茶壶(妓院里当差的男人),对妓女反复强暴、侮辱。轻则鞭抽、棍打、藤条、火炭、钢针、跪搓衣板、喝洗头水,重则罚跪玻璃碴,有的人失血过多而死。更残酷的暴行包括强灌屎尿直至腹胀如球,烙铁烫下体,老虎钳夹烂大腿嫩肉,或者“雨打梨花”(固定四肢,往裤里塞进一只饿极的猫,捆死裤脚后抽打猫,使其生抓人肉)。

由于没有任何安全措施,即便例假也要接客,故妓女几乎人人深染性病。很多人刚过20岁就绝经,很少活到30岁。一旦得病,诸如梅毒、淋病,老鸨会用烙铁直接烫掉疮口,再用剪刀剪掉烫熟的肉,抹上食盐和明矾,鲜有不活活痛死者。如下体因病溃烂,则扔在街边等死,草席一卷扔在乱葬岗。

为使妓女避孕,老鸨会强迫其服用服用“五毒汤”,或用蝎子、蜈蚣、蛇等制成的“败毒汤”,直接破坏女性生理机能;要么迫使其吞草纸灰、坐冷水盆、清晨喝冷盐水,使妓女月经不调;初春时命妓女生吞活蝌蚪或服下大寒之物,人为绝经。一旦怀孕,服用堕胎药算文明的,常见的是在冰天雪地里挨冻、洗冷水澡、用石板压肚子还找人在上边跳,暴力堕胎。逃跑?抓住就是毒打,开水泼、熨斗烫,破了相就转卖到低等妓院。如此非人生活,旧社会时常出现妓女自杀、自残现象。

直到1949年11月21日夜,北京市查封了所有妓院,“八大胡同”彻底成为历史。杂志《新中国妇女》称:“一夜之间,224家妓院全部封闭,房产被没收,妓院老板、领家454人全部集中,1290个陷入火坑的姐妹们从此得到解放。”政府组织体检,发现只有44人没患性病,遂集中救治。政府为妓女开设文化课,还组织参加劳动改造。1950年6月,半年改造完毕,1000多名妓女走出教养院,重新做人。这种改造妓女的工作模式被称为“北京方式”,在上海等地全面推广。

新中国最大的合法性,就来自于共产党对人民群众的爱护和尊重。共产党是真的把人当人看,真的用心保护人民、尊重人民。希望自己的母亲、女儿和姐妹成为商品,毫无尊严地被富有的男子选购吗?娼妓制度不再违法之时,烈士们的牺牲便毫无价值,共和国便不配有“人民”的前缀。

奉劝一句:真想要女人,自己动手不行吗?非要违法乱纪,就不怕女拳上头,警察随后?